<%@LANGUAGE="JAVASCRIPT" CODEPAGE="936"%> 无标题文档
一.对物品的规定 禁止出境的物品: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可中烈性毒药
4.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它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5.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6.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7.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8.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及涉及国家机密的手稿、印刷品、
胶卷、照片、影片、录音带、录象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他物品。
9.珍贵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物
10.有异味、易泄露、易变质腐蚀的物品
以下物品在目的港清关时会遇到麻烦:
1.金银制品
2.烟、酒
3.食品及调料

二.对包装的规定
物品一定要有外包装:
1.电器、钢琴、家具、陶瓷、工艺品等偏重或贵重的物品请用木箱包装。
2.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对未经过加工的原木或原木包装有严格的 规定,必须在原出口国
进行熏蒸,并出示认可的熏蒸证,进口国方可接受货物进口。 否则,罚款或货物退回原出口国。
3.欧盟国家对松木类木质包装的进口货物有严格的限制,因此建议运往欧盟国家的物 品使用纸箱进行包装。
4.日常生活常用类物品如书籍、衣物等可用结实的纸箱进行包装,并最好做防潮处理。
5.易碎类的物品最好用东西填充并包裹好,避免损坏。

货物包装完毕后做好以下工作:
6.制作唛头,将收货人全称、电话号码及装卸货港名称用英文打在一张白纸上并编号按顺序贴在每一个包装表 面。
7.按顺序号将每个包装内装的所有物品列明详细清单。
8.记录每个包装箱的外部长、宽、高,以方便计算体积,作为付费依据。实际尺码最 后以仓库打尺证明为准。